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0年03月06日
第D02版:藝海
澳門虛擬圖書館

是否應收頻譜使用費?

是否應收頻譜使用費?

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日前撤銷向當地免費電視持牌機構發出須播放港台電視節目指示,換言之現今分別須每周播放3.5小時及2.5小時港台節目的TVB及ViuTV,往後未必會再播放港台的電視節目。當此消息傳出後,令有些人產生許多聯想,甚至認為是政治打壓。

正如通訊局所指,港台於二○一四年已開設了三條數碼地面電視頻道(即31至33台),其覆蓋範圍已達全港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口。香港觀眾若要欣賞港台電視節目,大可以自行在31至33台中收看,所以免費電視台已沒有必要再播放港台電視節目——從理據上看確實如此,但完全漠視了港台電視與免費電視的觀眾人數差距;縱然有些觀眾表示已經很久沒有看TVB,但事實是TVB的慣性收視優勢依然存在,仍然影響着許多的家庭。

平心而論,若每周播放港台節目若干小時,真的就佔據了免費電視台許多的資源了嗎?這當然不是。可能有人認為,免費電視台如果再播港台節目,是浪費時段資源,但倒不如說免費電視台這樣便可百分百得到播放節目的控制權,可以不用再播放只得個位數收視的港台電視節目。只是免費電視台獲得免費頻譜的其中一項條件就是要播港台節目,如果現在因為港台已有自己的頻道就不再播放的話,這跟獲得着數後就拒絕履行合約又有甚麼分別?要是這等情況發生在一般商業機構的話,可能要打官司了。

當香港通訊局容許免費電視頻道拒絕履行合約的時候,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是否也應重新審視合約內容,甚至要對免費電視頻道收取頻譜使用費才合理?不然的話,免費電視台又憑甚麼可以使用珍貴的頻譜呢?

娛 翁

2020-03-06 娛 翁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31429.html 1 是否應收頻譜使用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