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答應十萬元購三成股權
夫婦涉助餐廳“股東”辦藍卡被捕
【本報消息】一對經營餐廳的夫婦遊說內地友人入股,並為其辦理藍卡方便進出澳門。治安警早前接獲檢舉,得悉有人以該餐廳外僱身份來澳但從未正式上班,日前到筷子基區餐廳調查,最終分別拘捕涉案夫妻及“股東”。
涉案內地男子姓金,卅七歲,持通行證,報稱商人;涉案餐廳男東主姓陳,五十三歲;其妻姓劉,卅九歲,澳門居民。警方以偽造文件罪案將三人移送檢察院處理。
掛單外僱從未工作
案中兩夫婦在筷子基開設食店,早前遊說金某投資並向有關部門申請聘用其為外僱,藉此辦理藍卡方便進出澳門。警方早前收到舉報,得悉有外僱在筷子基某食店“掛單”,但從未到該店舖工作,治安警上月廿七日傍晚時分到店舖調查。
調查期間,男東主聲稱金某為食店員工,同時是店舖股東,今年六月份答應以十萬澳門元購入店舖三成股權。為方便進出澳門,有人為金某申請藍卡,但其一直未在店舖工作,投資款項至今亦未收到。
警方上月廿八日凌晨於橫琴口岸截獲金某,同時邀請男東主到警處調查。
金某稱今年五月透過朋友與案中兩夫婦相識,在有人遊說下口頭承諾向即將開業的氹仔分店投資五百萬澳門元,同時承認並非食店員工,而對方亦為自己申請藍卡,方便出入澳門巡視店舖情況。
雖然有人堅稱對事件並不知情,但總結調查所得警方相信案件與三名疑人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