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獲准延緩入獄
台灣導演鈕承澤日前接獲花蓮地檢署通知,同意將他入獄日期延後至本月三十日,並啟動防逃相關機制。外界猜測鈕承澤想避開媒體,早已將戶籍遷到花蓮,並以母親病情為由,向檢方提交診斷證明書,申請在花蓮入監服刑及改期執行。
鈕承澤於一八年在執導電影《跑馬》期間,涉嫌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被判刑四年監禁。雖然鈕承澤在法院審理期間提出賠償二百萬元新台幣,與被害人和解。但因為他辯稱女方對他有好感、否認犯罪,被法庭認定他沒有悔悟之心,一審二審皆判刑四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要入獄服刑。原定於本月二日執行發監,但鈕承澤已把戶籍遷到花蓮,並要求在花蓮服刑,更提供母親病情診斷證明書,表示要照顧年邁的母親,申請延緩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