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縛女性的“幸福”
我們社會對女性的規訓很多,其中一條是,人生的意義在於追求幸福的生活。以至很多女性即使獲得了巨大的個人成就,但倘若她沒有結過婚,或擁有過失敗的婚姻,還是會被苛刻指摘:這麼厲害有什麼用?婚姻還是失敗了(或一輩子也沒有嫁出去啊),太不幸了!
現代女性的成就是必須與自己婚姻家庭掛鈎的,這便是每個女性的現實。“一個有錢、體貼、專一的丈夫,一對可愛、優秀的兒女,老爺奶奶對自己當親女兒一樣,自己看上去要比實際年輕,一家人走出來時特別體面、溫馨”,是大多數女性終其一生的“幸福的範本”,也是整體社會向女性描繪的願景。但一直以來,束縛女性的恰恰就是“幸福的範本”。為了維持這種體面、幸福、美滿的生活,女性往往拼盡了全力。而且在所有家庭成員裡,只有女性以此為人生追求。
男性所認為的“幸福的範本”不會是以上這些,男性也沒有女性對同性之間的要求那麼苛刻,更不會像女性在聽聞別的女性婚姻生活破裂或再婚時表現出某種惡意。男性不僅不把“幸福”視為個人追求,而且也沒有以此要求同性。
“幸福”本身就是一種虛幻的感受,而生活的悲劇大多數正是因為對幸福的過度渴望,像齊澤克說的,“幸福是個讓人混淆的概念,因它基本上依賴主體的無能,或未準備面對自身慾望的後果。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假裝追求那些其實不是真正追求的東西。所以我同意,擁有自由和尊嚴的人類生命不應只追求幸福,無論我們怎樣將它神聖化”。
女性在婚姻中,是否也能找到自己作為獨立個體的人生追求呢?而不僅僅停留在尋找幸福的、美滿的生活,這是一件不容易但更值得我們去做的事情。因為即使生活完全失敗,也可能是有價值的人生。
葛 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