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法執行報告料今年完成
【本報消息】社工局長韓衛回覆議員李振宇關於《長者權益保障法律制度》的書面質詢時表示,《長者權益保障法律制度》規定,社工局須自法律生效之日起三年後制訂審視執行情況的報告。目前,社工局正籌備編制報告的工作,將收集各個公共部門過去三年在執行該法律方面開展的各項具體工作、資料和數據以作綜合分析,爭取在今年內完成報告。
關注長期照護服務
韓衛介紹,在過去三年,社工局在職能範疇內開展長者生活狀況及長期照顧服務需求研究、照顧者津貼可行性研究、澳門居民老年生活準備及終身發展專題研究、逆按揭計劃可行性研究,以及與長者公寓規劃相關的問卷調查等項目工作。重點關注為體弱長者及其照顧者提供家居照護、日間護理和院舍照顧等長期照護服務的未來發展規劃。同時,為應對老齡化社會的機遇和挑戰,就提高居民的養老意識、身心健康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應有準備和選擇方案進行探討,並為協助居於唐樓的長者解決出行不便的問題開展實質性的籌備工作。
韓衛提到,社工局亦聯同有關部門進行長者服務十年行動計劃的中期評估。而在社會工作範疇以外,各個相關部門亦因應社會需要和工作規劃而開展相關課題的研究和評估,如體育局的《二○二○年澳門市民體質監測》和社會保障基金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審視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