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職員煽惑襲警囚半年
【香港中通社三日電】香港入境處一名高級入境事務助理,涉於前年刺警案發生後在網上發佈煽動性言論,本月三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被判監六個月。
前年七月一日晚上,一名男子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持刀刺傷一名執勤中的警員,行兇後再用刀插向自己胸口位置,送院後不治。本案三十五歲被告事發後在網上發佈帖文,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該帖文獲不足五十人回應。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被捕後已被停職,事後已經後悔,形容被告是一時激動而犯案。
法官李慶年判刑稱,被告開啟帖文後,多次留言推廣帖文,提升激進程度。不過他並非名人,也無證據顯示有人受煽惑而襲擊警務人員,相信被告經過本次事情後已有所成長,重犯機率低。
法官將量刑起點定為十個月監禁,考慮到被告因本案失去工作以及選擇認罪等因素,判被告囚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