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身攜帶禁置機艙行李架
多航司要求機上禁用充電寶
【本報消息】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昨日傍晚發出新聞稿表示,大部分於澳門國際機場營運的航空公司於四月修訂及實施行動電源攜帶及使用規範,在現有規範基礎上,需留意行動電源僅可放於手提行李,不得置於托運行李艙或機艙行李架,飛行期間全程禁用行動電源。
嚴禁置托運行李艙
該新聞稿提到,大部分於澳門國際機場營運的航空公司陸續或即將於四月修訂及實施行動電源攜帶及使用規範。除現時行動電源的規範外,機艙內不正當使用或未能遵守相關規定可能影響航班正常運作,需留意以下重點:
一、隨身攜帶,安全隨行。行動電源僅可存放於手提行李,嚴禁置於托運行李艙(可能觸發安檢複查)、機艙行李架(影響緊急情況處置),飛行期間全程禁用行動電源。
二、預先查詢,順暢出行。如對機艙內放置及使用行動電源有疑問,可於出行前向所屬航空公司查詢最新規定;查閱澳門國際機場網頁(https://www.macau-airport.com/zh/passenger-guide/departure)獲取圖文指引;若攜帶損毀、膨脹、召回型號或沒有清晰標示容量的行動電源,將可能被安檢人員要求棄置。
機場專營公司提醒,感謝配合遵守相關航空指示,共同確保飛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