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政權案”四人刑滿出獄
【香港中通社二十九日電】香港“35+顛覆政權案”中四十七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四十五人罪成,去年十一月分別被判囚四年兩個月至十年。當中四人二十九日刑滿出獄,包括范國威、毛孟靜、譚文豪及郭家麒。
二〇二〇年七月,案中被告就立法會換屆選舉籌辦所謂“初選”,協議在當選立法會議員,並在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後(即35+席位),對政府提出的任何財政預算案或公共開支,不予區別否決或拒絕通過,意圖迫使行政長官回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要求。如果行政長官拒絕回應,將要根據基本法解散立法會,最終辭職。
此次刑滿出獄的四人為認罪被告,均是前立法會議員,去年十一月被裁定屬於案中的積極參加者,判囚四年兩個月,由於從二〇二一年二月被捕至判刑一直還押,個別申請保釋被拒,今年四月二十九日分別在石壁監獄、羅湖懲教所及赤柱監獄刑滿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