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航MH370部分索賠案一審宣判
每位乘客家屬獲賠三百三萬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中新社、香港中通社八日消息:記者八日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十二月五日對馬航MH370航班部分失聯乘客家屬索賠案一審宣判。
朝陽法院依據《蒙特利爾公約》以及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判令馬來西亞航空公司、馬來西亞國際航空有限公司就每案賠償乘客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其他損失和相關費用共計人民幣兩百九十餘萬元(約合三百三十萬澳門元)。
二○一六年起,七十五名失聯乘客家屬陸續提起訴訟,要求馬來西亞航空公司、馬來西亞國際航空有限公司等被告賠償損失、建立搜救基金等,共形成七十八件案件。
朝陽法院經審理查明,馬來西亞當地時間二○一四年三月八日凌晨一時廿二分,由馬航承運的航班號為MH370的波音民用客機飛行途中失聯。二○一五年一月十九日,馬來西亞政府發佈聲明,正式宣佈MH370航班失事,並推定機上所有兩百三十九名乘客和機組人員已遇難。
廿三案件審理中
案件審理過程中,經朝陽法院主持多輪調解,四十七件案件的乘客家屬經與被告協商一致,已達成和解後撤訴。此次宣判的案件共八件,涉及八名乘客,均已依據法定程序宣告死亡。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其餘廿三件案件,乘客家屬尚未申請宣告乘客死亡或尚未完成宣告程序,仍在審理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