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諮詢 疑問待解
本澳彈丸之地,人口密度全球最高,除了旅遊承載力面臨爆錶的高壓,連澳人的居住環境、樓宇安全的承受能力,也到了刻不容緩、需要更新的階段。千呼萬喚,影響深遠的《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眾諮詢文本終於在日前面世。但問題是,在城市總體規劃仍未出台,新舊政府交接的關鍵時刻,如斯重大且敏感的議題開展諮詢,能夠起到怎樣的作用?社會人士最怕諮詢的方案、徵集的意見,與新屆政府的政策取向未必完全一致,到頭來都更工作還是進一步、退兩步。
城市老化,舊區重建工作一拖逾十載,由舊區重整到都市更新,踟躕不前。但不少住宅都屬高樓齡建築物,據建築業界統計數據,本澳三十年以上樓齡的大廈約有四千幢,達到五十年樓齡的也有一千幢。加上人口老化,長者困在沒有升降機的舊樓,苦不堪言。
此間,《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相繼通過立法會獲細則性通過後,政府日前推出視為都市更新主體法律的《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眾諮詢文本。然而,運輸工務司司長掛帥的都更會亦正進行都市更新的研究報告,曾預計年底公開諮詢,行政法務範疇卻“搶閘”公開諮詢,兩者會否存在矛盾?目前的諮詢文本內容會否受挑戰,或需調整?都是未知數。
正值新舊政府交接時刻,《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將諮詢至十二月九日,所收到的意見及建議,甚至整理、結集、分析的工作,鐵定留待新屆政府拍板。但諮詢文本提出降低啟動重建的所需業權百分比,雖然是坊間不少意見的導向,但候任行政長官賀一誠曾表態稱基本法保障居民的私人財產,若降低業權百分比易有爭議,強拍房屋又會衍生很多司法訴訟,“香港已試過,行得好辛苦,強拍的司法訴訟時間亦好長。”到底候任班子是否在事前知悉?對諮詢文本取態如何?種種疑問,都可能左右今次諮詢以至長遠立法的成效。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