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房屋需求助民安居
回顧二○一三年多戶型經屋申請,四萬二千個家團搶千九個單位;二○一九年多戶型經屋申請,三萬七千個家團爭三千○一十一個單位。過去兩期經屋申請“爭崩頭”的局面歷歷在目,而新一期經屋申請目前收表僅七千八百多份,雖然距離月底申請截止還有大半個月,但供應單位五千二百五十四個比前兩次多,似乎“爭”有所緩和,是居民對新《經屋法》持觀望態度,還是到截止交表日才見真章?
新一期經屋七月十四日接受申請,原訂於昨日截止,房屋局因本澳疫情發展,決定延長申請期至本月三十日。是次經屋申請是最新修訂《經屋法》實施後首次公開申請,確立經屋永遠姓“公”,不具投資屬性,購買經屋後只可售回給房屋局,出售價為購入價,且須扣減還原工程等費用。單位售價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尤其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及行政成本。房屋局早前估算是次經屋單位售價至少約二百萬元,兩房單位約二百五十萬元,三房單位約三百萬元。
截至昨日,房屋局收表七千八百多份。從目前收表的數字來看,推測似乎受到經屋“去投資化”加上售價估算貼近市場所影響,抑或是“夾屋”即將推出,預料“夾屋”比經屋更私有化,令不少居民對經屋申請持觀望態度?今期經屋收表四個月不足八千份申請,對比過往兩期經屋均收數萬份申請表大幅減少,但最終申請數量仍要待月底截止收表日揭盅。
一般相信是次經屋申請的數量將成為未來經屋需求的風向標,政府應藉是次經屋申請重新評估經屋的需求,研判經屋申請數量及其他數據變化的原因,尤其是否因新修訂條文影響申請,或令經屋需求大減而失去調節樓市的作用。政府應適時檢視經屋需求而調整政策,切勿無了期興建經屋導致資源錯配。
居民居住環境要向上流動,除了經屋,政府亦應做好整體房屋需求的調查研究,特別是“夾屋”對近似功能的經屋的影響。今屆政府提出五個房屋置業階梯,特首亦多次表明房屋問題是特區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政府應科學決策興建房屋的類型,平衡居民不同的住屋需求,並讓樓市重回健康合理的水平。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