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加至時薪42.1元
增幅5.25% 最快五月一日實施
【香港中通社十八日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會同行政會議十八日接納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建議,將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現行每小時四十港元調升至四十二點一元,增幅為二點一元或百分之五點二五。
特區政府將於二月廿一日在公報刊登《二○二五年最低工資條例(修訂附表三)公告》,並於二月廿六日提交立法會。如獲立法會通過,經修訂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將於今年五月一日實施。
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表示,委員會深入討論及擬定採用方程式的執行方案,並檢視方程式內各項指標的最新數據和評估相關影響,對委員會順利完成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任務感到非常高興。他衷心感謝委員會主席王沛詩大律師的卓越領導,以及全體委員的傑出貢獻。
最低工資委員會主席王沛詩表示,欣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建議,委員會相信新水平可在防止工資過低與盡量減少低薪職位流失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並顧及維持香港的經濟發展及競爭力,符合法定最低工資的政策目標。
特區政府會於二月廿一日在公報刊登《二○二五年僱傭條例(修訂附表九)公告》,並於二月廿六日提交立法會。該公告修訂僱主須記錄僱員於某工資期內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如就該工資期須支付予僱員的工資不少於每月一萬七千二百元(現時為一萬六千三百元),僱主便可獲豁免記錄有關僱員於該工資期內的總工作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