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依法嚴懲“台獨”分裂
【本報駐北京記者鐵怡八日電】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今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作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作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兩份報告都提到了於去年六月二十一日發佈並實施的《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指出將依法嚴懲“台獨”分裂活動。
維護國家主權統一
在回顧二○二四年工作時,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提到,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依法嚴懲顛覆分裂、滲透破壞、間諜竊密等犯罪。深化反分裂反恐怖鬥爭,推進反恐維穩法治化常態化。“兩高三部”制定實施《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對宣揚“台獨”分裂主張、實施“台獨”分裂活動的楊智淵,以分裂國家罪定罪判刑,依法嚴懲不貸。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提到,堅決維護國家安全,依法嚴厲打擊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最高檢指導新疆等地檢察機關建立反恐怖反分裂檢察辦案協作配合機制,持續推進反恐維穩法制化常態化。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會同最高法、國家安全部等制定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堅決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