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嚴懲涉企敲詐勒索
【中新社北京八日電】八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提出,服務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加強對違規異地執法、趨利性執法案件的審查,嚴防以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
最高法報告指出,依法保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二○二四年,依法再審糾正涉產權冤錯案件四十六件七十二人,改判十三人無罪。嚴懲對企業造謠抹黑、敲詐勒索等犯罪。
同日提請大會審議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稱,着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加強對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的監督,堅決糾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等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督辦卅一件重點案件。
着眼二○二五年工作,最高法報告提出,依法平等保護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促推法治經濟、信用經濟建設。
最高檢報告稱,積極參與規範涉企執法專項行動,開展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專項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