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語言美
記得讀大三時曾撰文,呼籲“大學生也要講點語言美”,其實是新聞評論課的作業,任課教師給了佳評,還推薦到校廣播台播出,故有較深的印象。我迄今沒有研究過語言學,更不要說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那個青蔥歲月了。之所以寫這題目,是有感而發,當時校園裡的一些場所,尤其常排長龍的學生食堂,耳朵飄進幾句粗言髒話包括“國罵”,幾乎習以為常。這明顯屬於不文明的現象,寫文章議論一下,或許有些警示和匡正作用。
“語言美”這個概念,並非筆者的創意,另有出處。一九八○年六月,無錫市某中學開展語言、儀表、行為美的審美教育活動,獲得共青團中央肯定,翌年聯合全國婦聯等團體,將其豐富並擴展為“五講四美三熱愛”的全國性活動。那個年代求學的過來人都知道,語言美是與心靈美、行為美、環境美並列的“四美”之一。講求語言美,當然不是巧舌如簧、口吐蓮花,而是語言表達上避免出言不遜,杜絕污詞穢語。但是,受着高等教育的大學生中,卻有口含污穢、出語傷人的狀況,不免令人驚訝和反感。那時距“文革”終止不過四、五年,政治運動中衝衝殺殺是革命,打打罵罵勝法律,對青少年的言行影響不小。
人們常把眼睛喻為“心靈的窗戶”,而語言便是思想的載體。從一個人的言語談吐,可大致窺見其思想、知識和道德的水準。假如此人的文化不高或教養不足,缺乏敬老尊師、友好互助的意識,就會在其日常語言上顯露出來,如魯迅在《論“他媽的”》一文中形容的,粗俗到“上溯祖宗,旁連姊妹,下遞子孫,普及同性,真是‘猶河漢而無極也’”。這類語言,當然不應出自正在學習文化科學的青少年尤其大學生之口。
在正常的社會環境裡,人與人之間產生矛盾或糾紛,應當擺事實,講道理,無需動輒爆粗,惡語相向。即使面對立場敵對之人,口舌之爭中,也應謹記魯迅的忠告:“辱駡和恐嚇決不是戰鬥。”因為,任何語言攻訐,哪怕再狠再惡,都不會有實質的殺傷力,反而會被對方看輕。
依我其時的程度,無論學理還是見識都有限,所闡述的只是一些淺顯的道理。但時至今日,這些道理似未過時,講求語言美仍是需要努力的目標。央視的節目體現國家整體水平,大多是語言美的典範,但新聞聯播節目的“國際銳評”近期出現“攪屎棍”、“令人噴飯”、“怨婦心態”、“滿嘴跑火車”等詞語,讓人感到俗不可耐,而主持人還自鳴得意,特意在網上播放相關視頻。他本人及編輯製作團隊顯然沒想過,“國際銳評”若被譯成外文,外國受眾該如何理解其中低俗乃至粗俗之詞?況且,直斥美國霸權主義是“攪屎棍”固然痛快,但對方如若反詰誰是“屎”,又該怎樣解說?可見,以為立場正確就可隨意遣詞用語,不惜粗俗以對,會在不經意間自毀形象,而且予人口實,也留下笑柄。電視主持人、官方發言人、教師、律師等,一言一語具有表率和引導作用,而電視主持人天天出鏡,萬眾矚目,直接影響着社會的語言風貌,更應當講求語言美。
賀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