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藝術+”焦慮
研討會的第一場以“歷史空間”為題,實際上引起最多人討論的,是在文遺空間的屬性或文旅結合的趨勢之下,“表演藝術+”的概念。當表演藝術介入一些歷史空間,或者在一些以文旅結合為目標的項目中,表演藝術便不得不具備比藝術創作更多的效益或功能。
有與會者擔心,在這個大趨勢下,藝術或者表演藝術的劇場創作都只是在做命題作文,反而失去了其獨特性。總結座談嘉賓周伶芝便提到,在這一場的論文與創作分享中,她感受到一種巨大的焦慮感,那個焦慮正源自什麼都要“+”的概念。劇場工作者不再為藝術創作而焦慮,而是為生存而焦慮。
事實上,“表演藝術+”早在不同時代就已出現,只是它所附加的價值可能是教育、宗教、政治等等。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在英國興起,繼而在九十年代開始席捲華人社會的教育戲劇、教育劇場,它們透過表演藝術去達成預設的教育目標。近年,則又將社區劇場、論壇劇場等形式統稱為應用劇場。“應用”這個名字,明示了“表演藝術+”的性質。
現時劇場界在結合文遺空間、社區旅遊而製作的“表演藝術+”項目,主要分為兩種模式:一是比較傳統的“環境劇場”,這種形式主要在一特定景點或一定範圍內演出,演出中常常帶有互動或參與元素,也常被說成是沉浸式劇場;另一種則以社區、文物導賞為軸心,在導賞過程中加入戲劇故事、角色扮演等,亦有人稱之為導賞式劇場。在不同政府機構的大力資助或主導下,澳門每年也出現了不少“表演藝術+”項目。劇團在生存焦慮下製作這些項目,到底如何維持藝術的獨特性,也許正是當日多位發言人的焦慮所在。
(“再空間”側記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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